乌苏市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
1月8日,乌苏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成功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
当天上午,乌苏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西湖镇农民报警,发现一只鸟不能飞行。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此鸟带回了派出所,并邀请专业兽医进行了检查。经辨认,此鸟系中型猛禽苍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乌苏市兽医站民丰兽药店兽医李贵富说:“我们发现这只苍鹰非常消瘦,身体上没有明显的外伤,可能因为多天未进食,导致的消瘦、体弱,无法飞行。”
乌苏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李超说:“喂食后,苍鹰的状态恢复得比较好,等它恢复生存能力以后,就将它放飞大自然。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发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时,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救助和保护。”
据了解,苍鹰,俗称黄鹰,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系中小型猛禽,主要捕食鼠类、小型鸟类及野兔等,善于飞翔,视觉敏锐,叫声尖锐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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