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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巡察办:严明巡察纪律 打好廉政“预防针”

2020-09-27 00:00:00 塔城地委巡察办 网上投稿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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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第三巡察组与被巡单位召开首次见面会

为严明巡察工作纪律,增强巡察干部自律意识,9月17日下午,地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与乌苏市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党政一把手召开了首次见面会。地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周宏同志讲了此次巡察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提出了“三个严守”要求,即:严守工作纪律、严守保密纪律、严守廉政纪律,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形成了互督互促工作机制,为推进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要严守工作纪律。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所有干部服从组长安排,遇到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不能擅自作主张。被巡单位要积极配合巡察组认真做好本轮巡察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脱。

二是要严守保密纪律。巡察干部进驻被巡察单位后,要第一时间签订《巡察保密承诺书》,承诺严守巡察纪律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被巡单位和群众监督。

三是要严守廉洁纪律。在地委第十五轮巡察工作期间和“国庆节”和“中秋节”来临之际,巡察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禁收受任何礼金礼品,把好人情关、亲情关、友情关,严禁与被巡察单位人员私下接触,向被巡察单位提出任何工作以外的其他要求,更不能以巡谋私,打着巡察旗号办私事。

最后,乌苏市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党委书记白银虎说:“此次常规巡察是对我们工作的‘政治体检’,作为被监督方,我们会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同时,我们也会严格遵守周组长提出的‘三个严守’,对巡察组及巡察干部进行监督,履行好监督职责,共同推进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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