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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局:坚持五项原则做好林草普法宣传工作

2020-09-27 00:00:00 塔城地区林草局 网上投稿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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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服务大局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围绕普法责任目标任务,顺应形势发展和群众的现实法律需求,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坚持执法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的普法理念,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多种方式普及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传播法治理念。

三是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全区林草系统在履行好本单位普法责任,全面提高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四是坚持条块结合、互相配合。全面落实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林业和草原普法工作机制。加强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单位对下属单位的工作指导,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林业和草原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五是坚持创新机制和注重实效相结合。结合林业和草原工作特点,创新工作理念、机制和方式方法,拓展普法宣传渠道,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落实,不断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全民普法促进全民守法,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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