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开展井控检查 消除井喷隐患
为进一步做好新疆油田井控管理工作,确保井控安全受控,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井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要求,塔城地区应急管理局参加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联合井控专家组成检查组,针对北疆工区风险探井钻井工程井控安全的专项检查。
检查组对塔城地区天安1井、高泉6井、GHM001井、高103井4口预探井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检查。
在此次检查之前塔城地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全面开展了 “井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专项要求,及时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和隐患排查等行动,落实各项安全治理措施,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各油田公司和钻井承包商积极配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台账,按期完成整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油田公司全面开展自检自查,针对井控安全隐患自查7项内容,做到了排查到人到岗。井控关键岗位建立包保责任制度,并在探井现场责任公示。承包商层面,开展了钻井现场的自检自查,做到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的闭环管理。
通过此次检查,塔城地区高风险探井的检查整体情况较好,特别是人员培训取证、井控设备管理和应急管理方面工作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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