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公安局:甘家湖森林派出开展专项检查送法上门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9月13日,乌苏市公安局甘家湖森林派出所组织民警,对甘家湖林区内的野生动物人工繁殖场所开展了专项检查,并为经营户“送法上门”。
期间,民警首先通过实地走访、查阅管理台账等方式,对辖区内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所逐一进行检查;并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经营户宣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乌苏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公告》,告诫其不得非法经营各类野生动物,做守法经营户。要求养殖户认真做好场地外部及饲养场所内部的防疫消杀和清理工作;并向养殖户宣传防火灭火、火场自救逃生和初期火灾扑救等消防安全知识,督促养殖户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抵御和防范火灾的能力,确保消防安全。
此次共检查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所2处,发放宣资料30余份,发现防疫消杀隐患2处、消防安全隐患4处,已责令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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