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扎实开展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指导检查工作
塔城地区计划于2020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指导检查,分别由五个厅领导带队,重点巡查2个县市和5个单位,对其他的5个县市进行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
此次巡查要求对各县(市)巡查时间不少于5天、对地区各部门巡查时间不少于3天。指导检查工作组采取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深入一线实地检查的方式,现场对县(市)委、政府如何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行业部门如何监管、企业如何发挥主体责任,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及复工复产等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均要求限期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指导组要求: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督查组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一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要做好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建筑工地、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农机、旅游以及学校、医院、敬老院、两所一中心、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未经消防验收的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要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稳定。三要对查出问题作出评价,并提出整改建议,并形成巡查报告,对突出问题要实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形成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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