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塔城市颁发首张小餐饮小食杂食品经营登记证
9月8日,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塔城市刘振华综合商店颁发了全市首张《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标志着小餐饮小食杂店登记工作在全市正式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使长期困扰城市管理的食品“四小”企业可以申领“身份证”,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的经营身份得到规范。
为保证该办法的顺利实施,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做好筹备工作,制定了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登记证的办事指南,统一了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要点告知书,进行登记证系统的调试操作、证书打印测试等工作,并组织基层监管人员开展了小餐饮小食杂店登记培训工作。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的发放,有利于增强小型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对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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