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塔城地区三项措施加强农业产业化工作
今年,为加强塔城地区农业产业化管理工作,规范运行,提高效率,进一步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促进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地区农业农村局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参照《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完善了《塔城地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下一步重点开展地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评审认定工作,并指导各县(市)做好县(市)级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
二是根据自治区联合体项目申报工作要求,组织上报了8个联合体项目。其中:畜牧业1个,农产品加工业2个,种植业5个。目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正在对我区申报的8个联合体进行认定,认定工作结束后将进行专项资金申报,预计申报项目资金800万元。
三是编制农牧业招商引资项目库。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要求上报了粮油类、农业休闲观光类、农业物流类、中药材类、农产品加工类、畜牧类、家禽类、农业设施类等10类38个招商引资项目。其中:塔城市14个、乌苏市4个、裕民县2个、和丰县1个、沙湾县6个、额敏县11个。已经签约8个项目,项目总投资21.4亿元。目前,正在配合地区商务局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库,作为2020年对外招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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