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农业农村局:加强额敏河流域春季捕鱼期禁渔监管工作
今年,为切实加强额敏河流域自然渔业资源保护,遏制非法捕捞,地区农业农村局新成立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新接管的渔业市场监管职能纳入近期重点工作,认真履职,加强监管。额敏河流域自然渔业资源,每年4月1日至6月1日为禁渔期。
为尽早做好禁渔期间各项管理工作,地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3月中下旬发布了《额敏河流域禁渔公告》,开展了《关于做好额敏河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额敏河流域禁渔期间分段管理的方案》等工作,为切实加强禁渔工作,制定了相应管理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分管领导蒋焕伟副局长任组长,执法支队书记黄战涛任副组长的额敏河禁渔工作领导小组, 执法支队渔业监管科负责具体工作。县(市)农业农村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市)要落实执法责任,加强禁渔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悬挂标语、散发传单、巡回宣讲等形式,向全社会宣传国家和自治区渔业法规,宣传额敏河禁渔的必要性,提高广大公民遵守渔业法规、自觉保护渔业资源的思想意识。要在额敏河沿岸显著位置树立禁渔牌和宣传牌,做好沿岸居民点、单位和捕鱼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加强执法工作。塔城市、额敏县、裕民县负责所辖区域额敏河段禁渔管理工作。禁渔期期间要坚持24小时执法执勤制度,打击违法捕捞行为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禁渔期现场巡查,依照渔业法规严肃查处各种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好额敏河水域野生鱼类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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