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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24-04-15
编号: 202400025
来信内容:
本人于2023年6月-2024年3月在沙湾市商户地乡居士堂村担任党建专干职务,于2024.3.18日离职,但至今未发放2024年1月、2月工资以及3月半个月工资。每月工资3800元,两个半月共计9500元。
办理进度: 已办结 办理时间: 2024-05-28
答复单位: 行署办公室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已由沙湾商户地乡人民政府姬**同志受理,并对您进行答复,联系电话:13677552081。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联系我们。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塔城建设,建言献策,为政府助力。最后,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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