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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0-08-28
编号: 20200828001
来信内容:
  小区供热主管道锈蚀漏水,造成楼下渗水,找热力公司不予解决。请告知负责部门,同时公开《塔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以便群众查询。 
办理进度: 已办结 办理时间: 2020-09-02
答复单位: 行署办公室
答复内容: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与塔城市核实你反映的泉水街水韵家园小区于2018年、2019年冬季均出现地下室主管道破裂的情况。2019年塔城市已申报城镇供热管道改造项目,其中包含水韵小区片区。目前正在整理围栏,修复部分路面,计划在9月5日对水韵家园小区室外主管道、穿楼主管道进行更换。关于《塔城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试行)》于2011年实施,因涉及供热价格调整的问题,暂未予以公示。目前塔城市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执行。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塔城建设,建言献策为政府助力。最后,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回复单位:塔城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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