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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工作人员住房问题

来信人: 徐** 来信日期: 2016-07-28
编号: 20160728001
来信内容:
您好!我是一名2012年参加地区事业编制考试并入职地直单位的工作人员。我想问一下,2012年我们9月入职时,地区的集资房说是已经分配完了,现在我们参加工作已近4年,需要结婚成家,可是商品房都3500元/㎡左右,首付都要10万,买不起。问一下,我们还能享受什么优惠住房政策吗?
办理进度: 已办结 办理时间: 2016-12-06
答复单位: 行署办公室
答复内容:
  接到群众诉求后,住建局信访办公室与住建局房产科、保障办就新入职人员住房问题进行了落实,经核实,因集资建房工作于20141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叫停,而类似房改房、集资建房类的相关政策暂无更新或出台;同时201611月,国家住建部因商品房库存量过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全面停止建设。因此,新入职工作人员暂无住房优惠政策。

  特此回复。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901-6223069住建局保障办

             0901-6223069住建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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