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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隐患问题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16-05-04
编号: 20160504002
来信内容:
投诉申请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父母住的新疆沙湾县桃园三期北区高层16号楼,楼前有两个已经成型的深基坑,自从去年夏天我家搬过去住之后,基坑一直未见后续工程,据说是老板资金短缺停工了,故一直无人管理,今年开春,不知从哪里排来的污水直入基坑,水满成湖,现在恶臭蔓延,基坑距离十六号楼不足十米,居民担心高层楼基受水坑影响,致楼下沉、倾斜或开裂,楼栋邻居先后找了物业和信访部门,后来有人过来处理污水,但仍未排尽,仍有三分之一积水。 这几日阴雨连绵,水又积满成湖,长期积水,若无妥善处理,不仅给小区居民造成影响,一定给16号楼造成安全隐患。 我也查阅了国家关于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其中5.1.2.2条写到深基坑施工中,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5.5.2条写到深基坑施工必须用坑外降水法,以确保施工安全;5.5.3条写到深基坑施工也该注意临近建筑物的安全,严防造成临近建筑物的沉降或垮塌;5.6.1条写到深基坑开挖或挖好以后的全程必须设置专人监控;5.6.2条写到专业监控人员对周围建筑物及市政上下水管道、道路进行变形监测,每昼夜用仪器观测不少于4次;而现实别说每昼夜4次了,自从我家搬过来住,快一年了,一次也没见到相关监管人员,居民向物业向县有关部门反映,更是杳杳无音或简易处理。 现在附近楼栋未见明显损伤,但不排除已受影响,事情虽小,但隐患巨大,而且该深基坑管理是明显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故而希望领导关注,并安排有关部门及早科学排除隐患,并对临近十六号高层进行隐患排查,及早排除为盼!                                                                        沙湾县桃园三期北区高层16号楼居民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 
办理进度: 已办结 办理时间: 2016-06-15
答复单位: 行署办公室
答复内容:

  沙湾县住建局立即组织相关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经实地查看情况后,对此问题作出如下安排:
  一、对两个基坑架设围挡,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二、安排供排水公司对污水井进行移位,基坑内的污水自然渗透、氧化,对附近的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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