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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服务更应便民

来信人: 孔** 来信日期: 2015-10-19
编号: 20151019001
来信内容:
  当前全国各地都开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每月还贷,可是塔城迟迟没有开办此项业务,公积金账户有钱不能及时用,贷款户还需要每月到银行还贷,这么利民的措施为什么塔城地区为何不实施呢?有没有实施的计划或者时间表,答复为盼!
办理进度: 已办结 办理时间: 2015-11-03
答复单位: 行署办公室
答复内容:

你好,根据你反应的情况答复如下:

  塔城地区可以按月还贷。目前执行的有两种方式。一是可以按月区所属县(市) 管理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二是可以按年区所属县(市)公积金管理部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另外,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网络系统正在升级换代中, 目前还不具备和银行联网的条件,待网络系统程序升级与银行联网后,就可实现按月自动扣款还贷功能。(回复单位:沙湾县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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