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医保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15-06-28 |
编号: | 20150628001 | ||
来信内容: |
孩子母亲户口在和丰县,孩子是五一时候出生的,符合新政策中100天内参保和报销自出生日起住院医疗费用,但是多次打电话到和丰县社保局均被告知一季度已经完成居民参保缴费,至今没有见到新政策行文下发,孩子现在根本就上不了城镇居民医保,无法报销费用。请问这个政策到底怎么解读,政策到不了地方?为什么在和丰县社保局就办不了,需要符合什么情况,办理需要什么手续,请尽快联系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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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 已办结 | 办理时间: | 2015-06-29 |
答复单位: | 行署办公室 | ||
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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