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契税补贴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15-01-09 |
编号: | 20150109001 | ||
来信内容: |
书记您好,据新疆日报网消息,9月底由自治区财政厅、地税局、住建厅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自治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二手住宅交易契税税率超过1%的部分,由全疆各地财政给予补贴。本人分别前往市地税局、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咨询此事,回复均为“不知道”、“没收到通知”,请问塔城地区有无此政策?如有,到哪个部门办理?如何办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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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 已办结 | 办理时间: | 2015-02-09 |
答复单位: | 行署办公室 | ||
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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