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联通最低消费
来信人: | 蔡** | 来信日期: | 2015-01-07 |
编号: | 20150107001 | ||
来信内容: |
130XXXX3456这个号码我已经使用的十几年了,最近塔城联通出台了一个新政策,所谓的靓号最低消费,如果要变更业务,那我这个号码就需要298元的最低消费,我觉得: 1、我在办理此号码的时只是一个普通号码,消费上无最低消费限制,也没有告知我使用的是靓号,需要最低消费。 2、这个号码我已使用了十几年了,一直也没有最低消费; 3、这个号码一直是我本人使用,不存在一人多号; 4、办理号码时我也没有鉴定相应的最低消费的合同; 5、塔城联通的这种做法单方面行为,侵犯了我的使用的选择权。 这是损害消费者的权益的行为,希望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谢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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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 已办结 | 办理时间: | 2015-02-09 |
答复单位: | 行署办公室 | ||
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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