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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人员待遇

来信人: ** 来信日期: 2014-06-26
编号: 20140626002
来信内容:
    现在部分社区工作人员身份还是义务工作者的身份,她们参加工作早,待遇还不及后来的合同工或是公益性岗位。社区工作繁杂,四知四清,到家入户,计划生育,低保金的发放,各类基础政策的讲解宣传等等。可以说是政府的最基层的工作人员,现在又参与到维稳当中,成了高危的工作,但待遇却无法同相同岗位的人员相比,标准的同工不同酬。一个义务工作者这个身份牢牢的套住了她们的待遇,合理么!!!          和谐社会,公平很重要,付出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荣誉只是一部分,物质也是支撑工作的必要条件。希望大家关心身边这些社区工作人员生活条件,政府能够改善她们的工作待遇,应为她们背后也是一个个家庭,她们不仅仅服务于社会同时也要支撑一个家庭。 
办理进度: 已办结 办理时间: 2014-08-07
答复单位: 行署办公室
答复内容:
你好,请将姓名和具体单位写清楚。便于我们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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