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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葛永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3-12-26 17:58:19 行署办公室 点击:[] 字体:

塔行干〔2023〕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署决定:

葛永军同志任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东同志任行署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哈尔肯别克·布尔拜同志任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栾清泉同志任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塔城分校校长;

吐逊别克·胡沙音同志任地区草原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胡永嶷同志任地区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地区师范学校副校长职务;

耿传勇同志任行署教育督导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正晨同志任地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孟凡林同志任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啊哈力别克·巴依木拉同志任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谈利明同志任塔城开放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黄顶华同志任地区师范学校副校长,免去塔城开放大学副校长职务;

何清飞同志任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免去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蔡新生同志地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龙小春同志行署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免去吾肯·毛林同志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县级待遇。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