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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俊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3-12-26 17:56:12 行署办公室 点击:[] 字体:

塔行干〔2023〕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署决定:

黄俊立同志任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新英同志任地区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高璐同志任地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免去地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李昱慧同志任地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沈晓红同志任塔城开放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史文庆同志任地区师范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地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刘灵利同志任地区卫生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萍同志任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徐振同志任地区第一高级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徐国武同志塔城开放大学校长职务,保留正县级待遇;

免去黄志国同志地区师范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王旭同志地区卫生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陈刚同志地区第一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