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长者版>人事任免>详细内容

关于冯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1-07-08 10:35:45 点击:[] 字体:

塔行干〔2021〕1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署决定:

冯涛同志任地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湖阿提·哈德力别克同志任地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梁卫东同志任地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沈仲寅同志任地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上述同志原地区扶贫办职务自行免除。

202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