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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建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8-08-10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字体:

塔行干〔2018〕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政公署决定:

何建江同志任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地区白杨河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牛彦智同志地区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