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进驻】中共塔城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轮巡察公告

2022-03-08 19:19:06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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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2年3月5日启动九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单位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对象恰夏镇恩喀德克村、喀依克巴斯村、切特吉也克村。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对象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委党校、总工会。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对象: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供销合作社、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对象也门勒乡三工村、下三工村、沃布逊村。

市委第巡察组巡察对象司法局、应急管理局、残疾人联合会。

二、巡察时间

2022年3月5日-4月30日左右

三、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把“三个聚焦”作为监督重点,围绕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十四五”规划、“三新一高”等重大战略,统筹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执行换届纪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减负、干部作风建设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开展政治监督,着力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以巡察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四、信访受理范围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设立联系电话(受理时间为10:00-22:00),主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五、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一)通信地址:

塔城市团结路19号纪委监委办公楼 市委巡察办收;

塔城市团结路19号纪委监委办公楼 市委第一巡察组收;

塔城市团结路19号纪委监委办公楼 市委第二巡察组收;

塔城市团结路19号纪委监委办公楼 市委第三巡察组收;

塔城市团结路19号纪委监委办公楼 市委第四巡察组收;

塔城市团结路19号纪委监委办公楼 市委第五巡察组收。

(邮政编码834700)。

(二)举报电话:

塔城市委巡察办:0901-6280010

市委第一巡察组:15160808811

市委第二巡察组:13899388002

市委第三巡察组:13899399115

市委第四巡察组:18935806999

市委第五巡察组:13345301188





中共塔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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