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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1-10-20 点击:
索 引 号 68270107-3/2021-00414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10-20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文号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4日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医保规〔2021〕1 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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