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权出让

矿业权注销公告

时间:2022-02-14 点击:
索 引 号 68270107-3/2022-00026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2-02-14
发文日期 2022-02-14 有效性 文号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除不可抗力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原因外,矿产资源勘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保留、注销登记;或申请延续、保留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不予登记且矿业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注销登记的,按照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门户网站(或同级政府门户网站)公示6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自行废止,予以注销。”的规定,经我局局务会会议审定,对不符合矿业权延续条件的矿业权(附件1、2)公告注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从塔城地区矿业权登记系统、全国矿业权登记信息及发布系统中移除;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古丽 、崔程 0901-6225107,6235997

传真:0901-6225107

附件1:塔城地区拟注销勘查许可证名单

2. 塔城地区拟注销采矿许可证名单

附件1:拟注销采矿权名单.xlsx
附件2:拟注销勘查许可证名单.xlsx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