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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2640万元(2021年提前告知)】

2020-12-29 18:53:24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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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规定,现将《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指标的通知》(塔地财扶【2020】42号)文件有关资金安排分配下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资金来源

自治区专项扶贫资金:264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分配县(市)情况:

1.塔城市45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1.7%。

2.额敏县120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4.54%。

3.托里县2326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88.11%。

4.裕民县108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4.09%。

5.和丰县41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1.56%。

监督电话:0901-6249527

通讯地址:塔城地区财政局

电子邮箱:1836010195@qq.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10)12317

塔城地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9日

塔地财扶【2020】22号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指标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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