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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划科

2024-03-19 17:20:39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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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编制地区脱贫攻坚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水库移民安置后期扶持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落实自治区扶贫发展资金分配方案,拟定地区水库移民资金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水库移民资金及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资金绩效考核评估;负责监督检查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有关脱贫攻坚(水库移民工作)重大政策、责任目标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督查巡查、贫困退出、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督查;负责受理扶贫领域群众的投诉举报。按照权限负责初审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安置规划;负责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监督及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地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工作的稽察、督导检查、监督评估、监测评估工作;督促做好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管理信息系统运用;组织指导扶贫、水库移民信息统计;依法查处水库移民安置违规违法案件。组织对贫困县(市)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贫困县退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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