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塔城地区疾控中心简介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92700000261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3-09-27 | |
发文日期 | 2023-09-27 | 有效性 | 文号 |
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前身“塔城专区流行病防治所成立于1957年,1974年更名为塔城地区卫生防疫站,为适应国家疾病谱和医学模式改变,扩大疾病预防控制功能,增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优化卫生防病资源,提高公共卫生科技水平,充分体现政府公共卫生职能,地区于2002年整合原地区卫生防疫站、地区结核病防治所,组建成立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地委行署设置的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维护着塔城地区百万各族群众的健康。现设有行政办公室、检验科、质控科、疾控科、结核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地方病科、公共卫生科、性病/艾滋病科、鼠防科、宣教科、信息科、预防医学门诊十三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能是: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管理、组织实施免疫规划、消毒、控制病媒生物;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指导辖区内机构、组织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辖区内业务工作的考核和评价、培训;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等。
中心现有工作用房5300多平方米,主要建筑始建于1985年(其中实验用房2000多平方米)。多年来,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紧围绕塔城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职责任务,积极担当、主动作为,连续20余年承担国家流感、禽流感、麻疹、手足口等呼吸道传染病哨点网络实验室检测、国家肠道疾病及腹泻病网络实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地方特色食品检测、地区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检测、碘缺乏病、氟砷中毒、布鲁氏菌病等地方病防治项目检测任务及各类突发急性传染病、突发职业中毒等应急处置任务;实施结核病耐药检测、艾滋病确认、农村环境卫生监测等疾病病防制项目工作。保证全地区多年无重大传染病发生,国家法定各类传染病发病率均控制在全疆平均水平以下,连续30年保持无脊灰、无人间鼠疫、无重大传染病发生,获得自治区科技成员二等奖1项,地区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1项;先后荣获“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先进集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世界银行贷款艾滋病/性病子项目先进集体”“开发建设塔城奖状”“地区级文明单位”“地区民族团结创建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为保障塔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联系电话:0901-6267836
地 址:塔城市文化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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