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规条例

塔城地区水利局公布第一批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时间:2023-08-21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82100000003 发布机构 塔城地区水利局 公开日期 2023-08-21
发文日期 2023-08-21 有效性 文号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和自治区司法厅五部门《关于印发〈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落地见效,加大河湖领域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关系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塔城地区有力有效查处了一批涉水违法案件,法治水利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为全地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强化典型案件警示作用,提升全地区水行政执法效能,有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营造良好水利法治环境,现从全地区水行政执法案件中选取部分代表性案例,进行普法宣传。

案例一:杨某某侵占河道种植农作物行政处罚案

案件承办单位:沙湾市水利局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28日,经沙湾市老沙湾镇政府举报,沙湾市老沙湾镇渠西村存在在河道范围内种植农作物的违法行为,经镇政府工作人员劝阻无效,希望水行政部门予以处理。接到举报后,沙湾市水利局安排执法人员同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执法人员一同赴现场进行联合调查。

经现场调查核实,杨某某在多年以前一直在金沟河下游岸边进行种植,在河岸岸线规划完成之后,杨某某所种植的区域部分在临水线范围内。2022年底,沙湾市水利局通过当地镇政府向其告知了不允许种植农作物的要求,但在2023年年初杨某某仍然在河岸临水线范围内种植棉花作物。

案件处理结果

杨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

沙湾市水利局组织对该案的案情讨论会,通过分析所取得的证据材料,得出一致意见:1、老沙湾镇渠西村杨某某在河道范围内种植农作物,影响行洪安全和河势稳定的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3、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杨某某对违法事实予以确认,但在铲除农作物的过程中存在拖拖拉拉,整改不按要求等问题,经过综合全面考虑,酌情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8月1日,沙湾市水利局依据法律程序,依法向杨某某下达了《水行政处罚决定书》,杨某某对处罚无异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了罚款2万元。至此,本案到此结案。

典型意义

杨某某在河道范围内种植农作物,影响行洪安全和河势稳定的行为,沙湾市水利局安排执法人员同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执法人员一同赴现场进行联合调查,最终顺利结案,对当地水行政执法工作强化了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同时也是部门合作,共同执法的良好典例。通过对杨某某的处罚,杨某某周边的其余种植户也都提高了水相关法律法规意识,认识到了类似行为的违法事实,达到了警示他人的效果,为沙湾的防洪安全和河道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案例二:叶某某搭建临河违法建筑物案

案件承办单位:额敏县水利局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19日,额敏县水行政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位于喀拉也木勒河喀拉也木勒镇阿克阔麦村叶尔森农家乐段(坐标:东经:84°26′50″,北纬:46°45′53″)、喀拉也木勒镇林场段(坐标:东经:84°29′40″,北纬:46°46′11″)两处存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临河建筑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

案件处理结果

经会议集体讨论研究一致决定,额敏县水利局立即向喀拉也木勒镇政府下发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全程监督,负责立即启动整改落实工作,责令搭建者叶某在通知下发起10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并进行行政处罚。

限期结束后,额敏县水政监察大队对农家乐进行整改情况核查,叶某某已将搭建的违法建筑物全部拆除并将河道恢复原貌。

典型意义

此案是一件典型的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临河违法建筑物案,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执法程序,经巡查发现后,额敏县水利局按照自治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塔城地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部门联动、打建结合”,深挖细查,精准打击,形成高压态势和有效震慑,树立更高效、更严格的执法理念。

 

 

塔城地区水利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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