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工作
塔城地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40400000001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3-02-21 | |
发文日期 | 2023-02-2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今年以来,塔城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有力推动了党中央依法治国决策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安排部署在塔城落地见效。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把握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制度,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讲法治课均达到1次以上;邀请辽宁、自治区和地委党校等法学专家教授授课5次。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工作方案》。在全地区掀起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二是履行法治职责。地委、行署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稳定、疫情、经济、党建党廉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确保法治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三是抓好“一规划两纲要”实施。修订印发“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具体措施。
(二)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分裂斗争,有力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结对认亲干部、驻村管寺干部等基层力量作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引导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深入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
(三)完善政府机构建设,推动政府职能优化。一是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效能。加强权责清单管理,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进程。有效运用地区12345便民热线,规范“接诉即办”流程,切实解决企业和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优化数据共享夯实服务基础。按照《自治区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意见》要求,持续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对服务大厅入住窗口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等进行完善并主动公开,为各类办事主体提供同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三是推动“一网通办”规范服务流程。积极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模式,全地区在一体化平台上共发布依申请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4375个,可网办事项比例99.18%。地县(市)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跨省通办”专窗。四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守护公平竞争”专项行动的通知》,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作用,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五是持续推进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推进落实《塔城地区2021—2025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六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塔城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规范工作流程,简化相关手续。开发建设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综合性平台,全力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运行,不断加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力度。
(四)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加快推进政府治理法治化。一是坚持以科学立法促良法善治。目前,《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条例》已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二是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全面落实“三统一”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纠必问。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确保全地区清理工作全覆盖,下发文件均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无修改及废止文件,均现行有效。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方面,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另一方面,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行政执法宣传培训。加强行政法规学习宣传,开展执法事项清单合法性审核,按照权责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有效杜绝执法的随意性。二是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制定印发《塔城地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特别是乌苏市制定印发《乌苏市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为其它县(市)提供了学习借鉴经验。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配齐配足执法设备,积极调配充实执法、法治审核专业力量。打造宽松便利、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案卷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将各行政执法领域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及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情况纳入评查范围,案卷评查结果作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五是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地区检察分院、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形成监督合力。
(七)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一是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制定印发《塔城地区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力量投送协调保障方案》《地区应急管理局 塔城机场航空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等,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持续增强应急储备能力,建立各类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全地区共有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6支176人,各类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为抢险救援提供了坚定保障。三是提升精准防控能力。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安全监管,继续对疫苗配送单位、疾控机构、疫苗接种单位全覆盖监管。全力做好关注民生领域及物价价格监管,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四是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强化“小升规”企业培育意见》《塔城地区处置、盘活“僵尸企业”指导意见》。
(八)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公正。一是推进“事要解决”走深走实。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治氛围,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工作要求,健全导入司法程序依法处理机制,做到准确分流、有序导入、及时处理、妥善化解。二是健全完善“大调解”联动机制。制定印发《关于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方案》,把基层打造成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的“第一道防线”,从源头上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成诉成访之前。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制定印发《塔城地区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方案》,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败诉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内容,推动诉源治理。
(九)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持续深化政治巡察,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紧盯“关键少数”,突出权力制约监督,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二是抓好法治督察整改。加强法治建设督察工作,组织地委依法治地办对7个县(市)、12个地直部门(单位)开展了法治督察调研指导工作,现场督办整改问题。今年5月,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对塔城地区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并反馈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塔城地区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整改推进会,提出整改工作要求,下发《塔城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三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制定印发《关于转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评价指标的通知》《塔城地区贯彻落实〈2022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方案》,做到任务清楚、分工明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制定出台重要政策文件时,及时、规范组织解读及公开,方便公众理解,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四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地区各级政府、各部门(单位)守信践诺和政务诚信监管机制,对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形成监督合力,全面推动政务诚信建设公开。发挥地区社会信用体系联系会议制度作用,指导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督促指导县(市)积极对接拖欠主体签订还款协议,为中小企业发展纾困解难。
(十)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全面打造数字政府。一是健全科技保障体系。全力建设数字化、智能化法治政府,高标准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加强顶层设计,理顺建设管理机制,健全制度和标准规范,高效落实既定建设任务,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经济社会治理“一网统管”。二是推动视频巡查落实。大力普及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建成“平安塔城基层治理平台”。在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成功运行“边境通行管理平台”和数字化查验模式,实现边境防控体系由“立体化”向“智能化”转型升级。三是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借助“双公示”“12345”“全国行政复议平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平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切实用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积极推进智慧执法,APP掌上执法,提升监管执法的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十一)加强党的领导,健全法治队伍人才体系。一是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讲座、旁听庭审、日常学法考试等制度,各基层党组织、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旁听庭审,新疆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法宣在线)学法考法人员达到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堂·法治教育基层行”宣讲活动,认真做好法治大培训工作。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在做好本系统(行业)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关(行业)法治文化、法治实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社会普法力度。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法律专业人才在法治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将具备专业法律知识、执法经验丰富的人员调整到法治审核岗位,充实法治审核力量,确保法治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四是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制定印发《塔城地委 行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塔城地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的通知》,确保司法所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存在的问题及2023年工作安排
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基层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不高,执法活动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三是受疫情影响,有针对性为基层群众编印法治宣传资料供给不足,法治宣传水平有待提高。
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依法治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努力构建人民满意的政府。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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