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办理情况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书(那司•亚生)

时间:2021-10-27 点击:
索 引 号 68270107-3/2021-00496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10-27
发文日期 2021-10-27 有效性 文号

告知单位:塔城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

告 知 人:张斌、张春鹏

被告之人:那司·亚生

被告知单位名称:无

法定代表人:无

告知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21年7月20日8时1分,那司·亚生驾驶牌号为新G8512A的小型汽车行至乌苏市塔里木河西路,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对以上告知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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