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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62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2-09-13 12:17:18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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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地政提字〔2022〕63号

伊马木尼亚孜·图尼亚孜委员:

你在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乡村样貌 整治乡村环境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在村庄规划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和特色风貌引导,加强村庄风貌引导和建筑建设引导与管控。农房住宅设计充分考虑当地建筑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对建筑风格、色彩、高度提出建设指引;其他商业类、厂房类、公共管理类等建筑设计应体现地域特色,保证村庄整体风貌协调统一。深入开展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2022年持续实施农房抗震防灾工程1434户,指导县(市)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改造方式,支持对已有农房结合质量安全改造推进农房风貌提升。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应用,引导农村自建住宅由传统结构形式向装配式形式转变。加强住房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实现农村住房管理“一户一档”目标。2022年12月底完成所有存在安全隐患农村房屋的整治任务;2025年前实施农村房屋抗震防灾改造5133户,不断提升农村住房安全水平。

二是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开展以“三清三改两提升”(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村沟渠、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建农村户厕、改善村容村貌、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抓好“院内院外六件事”,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实现住宅区、种植区、养殖区“三区分离”,尽可能做到牲畜养殖区与生活区进出通道分开,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结合风俗习惯、重要节日等组织村民清洁村庄环境,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立足地区农村发展特点,根据村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产业基础等,充分利用村庄空白地、房前屋后、公共区域、庭院、道路两侧等闲置土地,因地制宜种植经济和生态树种,有效提高村庄绿化水平。加强乡村林木资源的灌溉和抚育管理,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建设优美宜居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全面落实2022年度96个村庄绿化美化项目工作。

四是推进农村畜禽粪污、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畜禽粪污、秸秆等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突出“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三个重点环节,实现畜禽粪污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在畜牧业生产过程中,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推广集成循环高效、节能低碳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实现畜禽粪污就地就近安全利用,不产生环境污染和人员健康风险。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备案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2022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乡村振兴局

主管领导:湖**   职务: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15909017771

承办人:李**    职务:人居环境整治专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1899931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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