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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56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0-11-19 11:50:46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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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娜古丽·托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由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同时与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齐抓共管,协助建设。根据委员的建议,下一步地区将小区消防安全同市政建设、旧城改造等工作同步规划,明确专职人员,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防火安全责任制,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感谢您对民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10月29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督查室

联系人:叶圣凯;电话:0901—622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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