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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政策解读

2022-01-05 13:07:52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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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解读主体:地区教育局

政策解读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谢丽(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

日常解读人:夏芳(地区教育局教育综合(基础教育科科长)

联系电话:0901—622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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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塔城地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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