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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志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2-01-12 11:17:58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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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21〕3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署决定:

    温志鹏同志任行署副秘书长(挂职一年);

    陈威龙同志任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两年,在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工作);

    黑帕兰·阿布都希贵同志任和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两年)。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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