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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新荣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0-05-15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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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20〕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政公署决定:

李新荣同志正式任行政公署办公室副主任;

刘岭同志正式任地区公安局警令部主任(副县级);

陈新涛同志正式任地区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

洪艳同志正式任地区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兰东晴同志正式任和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聂云峰同志正式任地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时兴华同志正式任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贵璐同志正式任地区白杨河引水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杰恩斯·瓦尔汗同志正式任地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任职时间自2019年1月算起)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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