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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新权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8-05-03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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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18〕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政公署决定:

罗新权同志任地区教育局调研员,免去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吴峰同志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旭同志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帕提古丽·买买提同志地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吉平同志塔城广播电视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周桂荣同志塔城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郭青川同志塔城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齐善眉同志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县级待遇;

免去王东辉同志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倪桂英同志地区卫生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付吉春同志地区卫生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巴德尔禾·巴特乔龙同志地区和丰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木拉提汗·托呼塔汗同志地区和丰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县级待遇;

免去邢立安同志地区和丰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县级待遇。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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