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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岩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9-03-11 00:00:00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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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19〕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政公署决定:

肖岩同志任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免去地区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明同志任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行政公署办公室调研员、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哈力木别克·贺扎道拉同志任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努尔兰·沙德汗同志任地区地震局调研员,免去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樊凌雁同志任地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地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肖平同志任地区民政局调研员,免去地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迪力夏提·夏甫哈提同志任行政公署驻乌办事处调研员,免去行政公署驻乌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郑国同志任地区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

李军同志任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杨新立同志任地区公安局正县级侦查员;

巩红星同志任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财庆同志任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调研员,免去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谢凯华同志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地区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冯国伟同志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地区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福钰同志任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免去地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阿依登·阿哈提别克同志任地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免去地区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于晓东同志任地区生态环境局调研员,免去地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李万钢同志任地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免去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英杰同志任地区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海军同志任地区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冯刚同志任乌苏化工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中原同志任地区农业农村局调研员,免去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永真同志任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调研员,免去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利军同志任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局长,免去地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徐泽枝同志任地区林业和草原局调研员,免去地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王新坤同志任地区林业和草原局调研员,免去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苏管理分局局长职务;

朱成林同志任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牛义强同志任自治区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乌苏分局局长;

周生仁同志任地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免去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邹世平同志任地区水利局局长;

李玉英同志任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主持日常行政工作),免去地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

张恒同志任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调研员,免去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副局长职务;

蒋焕文同志任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调研员,免去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副局长职务;

刘杰同志任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调研员,免去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濮传达同志任地区博物馆馆长,免去地区招商局(经协办)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进江同志地区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侦查员职务,保留正县级待遇;

免去田春同志地区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侦查员职务,保留正县级待遇;

免去张传义同志地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加尔肯·伊斯马尔同志地区环保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于永斌同志和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董德传同志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冰同志地区博物馆馆长职务。

2019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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