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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新生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2018-07-10 00:00:00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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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18〕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政公署决定:

免去张新生同志地区司法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苏裕琦同志地区额敏粮食分局局长职务。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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