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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犁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1-07-27 11:34:06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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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尔太·快别根等7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国电投集团乌苏能源有限公司用煤量及能耗纳入“三通道一基地”范畴,列入自治区统一核算的建议》收悉,经转地区发展改革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地区已与自治区积极对接,近期自治区下发安排2021年煤炭削减计划的通知,鉴于国电投集团乌苏能源有限公司是乌苏市唯一一家热电联产供暖热源,地区已将国电投集团乌苏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预计年用煤量情况及2021年预计用煤量上报自治区。考虑到该公司为乌苏市工业园区内26家企业供气,用煤量逐步增加,该公司项目属于疆电外送,已恳请自治区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增加电量指标,将国电投集团乌苏能源有限公司用煤量及能耗纳入“三通道一基地”范畴,列入自治区统一核算。

感谢你们对地区推动能源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发展改革委

主管领导:温*     职务:副主任

联系电话:13899507070

承 办 人:刘*    职务:能源交通和产业科干部

联系电话:1812901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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