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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石桥乡党委关于地委第四轮巡察 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12-18 18:42:31 塔城地委巡察办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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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3年2月17日至3月22日,地委第一巡察组对乌苏市石桥乡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4日,地委巡察组向石桥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通过巡察整改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坚决站稳立场、保持头脑清醒,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整改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工作理念。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明确巡察整改任务,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整改方案的任务,带领分管领域干部落实整改工作内容,在规定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自查问题清单,会上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不留情面、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相互之间的问题不足,起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作用。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按照周推进、月汇总的模式,坚持定期向乌苏市委分管领导、包乡领导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形成上下联动的联系机制。由市纪委包联监察室和乡纪委共同成立抓整改督导组,对不重视整改工作的班子成员、科室主任、业务干部立即督办,把整改成效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制度建设和干部作风结合起来,确保整改工作有效推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三农”工作重要指示。一是坚持落实“一学一报”和学习研讨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学习质量明显提升,确保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不脱节。二是坚持学用结合,持续开展农牧民实用技能培训90场次,培养扶持畜牧经济人22人,将优质畜牧产品(如牛羊肉、驼奶、风干肉、奶疙瘩)形成品牌,列入“石桥好物”系列,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等,预计牧民人均收入将提升2476元/年。

2.稳步推动乡村振兴项目落地生效。一是申报乡村振兴产业类项目,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库,对畜牧业发展进行了规划设计。同时,举办文化旅游节达到20万人次,多形式宣传展示自然风光,石桥乡自然风光知名度、美誉度已经有很大提升。二是承办乌苏市农业春耕春播现场会、兵团和塔城地区农业高质量发展现场会,申报争取了3700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在托浪格勒村实施。下一步积极申报4万亩集体土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现集体土地高标准农田比例80%以上。三是已完成铁架子村8公里的渠系建设,同时对20公里的渠系进行了清淤,2023年辖区灌溉用水量能够满足农业生产需求;已将20公里渠系建设全部申报中央预算内项目库和自治区衔接项目库中。

3.大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2023年5月共审验农机具978台,注销报废74台,审验率达到100%。积极与市交通局申请,完善了辖区主干道路标识标牌,加大对辖区企业安全排查力度。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47次,消防演练2次。对企业经营业者进行了警示教育2次。今年新配备消防洒水车1辆,配合微型消防车定期开展演练工作,目前无消防事故发生。

4.乡村生态环境整治有成效。一是争取自治区衔接资金600万元实施了康苏瓦特村5.8公里道路硬化项目,解决了康苏瓦特村巷道内道路坑洼不平、残垣断壁较多的情况;安装太阳能路灯600余盏,全面解决了辖区的亮化问题,保障群众出行便利;集中开展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活动37次,为6个村新配备30个垃圾箱解决生活垃圾乱倒问题。二是发挥好河、林长制作用。乡级河长每周开展1次巡河,积极开展清理工作,解决了奎屯河河道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问题;全面清理死树,春季植树造林共4500亩75万棵,成活率70%以上,实施S258线绿化美化项目,已完成了前期的树田平整、灌溉管道铺设。三是加大对残膜回收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农民自主购买残膜回收机,目前全乡残膜回收机18台,截止2023年10月底,加厚膜残膜回收比例达到100%。2023年开展2次农资店经营业主的教育培训,指导回收农药品外包装回收,不断规范农户的种植行为。

5.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8场次,在各村队建设法治“三个一”阵地实现全覆盖,聘请法律顾问1人,培养法律明白人36,设立调解能人工作室,加大入户走访力度主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今年以来共化解群众矛盾纠纷119件,12345平台投诉化解112件。

(二)关于落实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抓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年初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工作,制定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召开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汇报会,并每季度开展一次推进会,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监督检查,对“三员”队伍培训2次,建立健全村级监察信息员上报线索制度。三是开展以案促改的案件警示教育会1次,选取典型案件和具有代表性的案件,通过主题党日、干部大会、晨会等经常性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工作。

2.树牢宗旨意识,全力解决好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对全乡企业养老统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已核查出断缴133人,掌握清楚非本人原因断缴78人,已完成27人补费手续,核定涉及补费金额68万余元,已向乌苏市委财经委员会提交补费资金申请。12人正在办理相关补费手续,其他人员正在根据调查情况制定断缴补费计划。二是盘活了闲置资产,对已支付完毕的工程项目进行审计,依照程序完善项目档案;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制度,坚决杜绝手续不全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并对违规实施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处理。三是针对提出的3个边改边犯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为避免边改边犯的问题依然存在,由班子成员认领问题,落实分管领域及工作的主体责任。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严格执行党内相关制度。2023年严格执行了党委议事制度,凡是“三重一大”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对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人事和大额财务支出做到充分酝酿,由分管领导拿出方案后经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后再实施,严格执行了集体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提升组织生活质量,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四必谈”,今年以来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高。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了“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已召开年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党建工作推进会、互学互促等会议,乡党建办公室建立了月提示工作制度,通过书面发函提醒班子成员和各村队党组织履行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3.强化党员队伍管理服务。制定了《石桥乡党员队伍管理教育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对民主评议结果为“不合格”党员问题,由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措施,确定包联干部进行跟踪问效,加强党员整改力度。严格落实农牧民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对村级组织廉政教育,今年以来村“两委”中未发生违规发展党员、出借集体资金和违规办理低保等问题。

4.做好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一是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争创“五个好”党支部、“四个合格”党员队伍创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包村领导对村队党支部召开村“两委”会议和党员大会进行动员和培训,做好“五个好”党支部、“四个合格”党员队伍创建工作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党员知晓率,提高创建主动性。二是党政班子成员履行党建“一岗双责”责任,能够定期参加包联村队党组织的“三会一课”活动,今年以来包村领导到村队均开展一次专题党课和一次廉政党课,提升了活动质量。

三、持续推动整改,巩固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石桥乡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继续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地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也不放过,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的进行巩固提升,对正在整改中的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定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对巡察整改的监督检查,对巡察整改阶段形成的机制措施,定期进行评估梳理,确保体制机制能够长期有效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2-8995146通信地址:乌苏市石桥乡纪委、监委;邮政编码:823001;电子邮箱1152753690@qq.com

                           

                    中共乌苏市石桥乡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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