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结果和拟聘用人员 公示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2023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次392人考察环节已经完成,现将考察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拟聘用公示自2023年8月21日起,至8月29日止。
二、监督举报
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有异议的,在掌握真实依据的前提下,可致电或现场进行实名投诉举报,对于恶意举报扰乱考试秩序的,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公示期满后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
三、报到时间
上岗报到时间:9月1日。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投诉举报的,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其中:地区直属事业单位或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报到证后到报考单位报到上岗;县(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报到证后到报考单位报到上岗。
2.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投诉举报的,由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核实后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要求报到上岗;核实后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上岗报到或未向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请假报备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3年之内禁止参加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以上涉及到递补的环节,只递补一次。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901-6239549、6230237(工作时间)
监督举报电话:0901-6223804、6268240(工作时间)
附件:2023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察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202308212018541745.xlsx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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