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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委第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2022-09-30 16:40:00 塔城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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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2年5月23日-7月23日,地委第二轮巡察对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等6个地直单位,沙湾市大泉乡、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镇等6个乡(镇)开展了常规巡察。近日,地委巡察组完成对10个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反馈。地委、行署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分别出席了分管部门(单位)反馈会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在推进落实“十四五”规划、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三新一高”“两个统筹”部署要求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巡察也发现,有的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深入,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够到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短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有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有力,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时有发生,对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组织功能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从“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和对人民负责的政治高度来认识整改工作,增强抓巡察整改的内在自觉,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本级抓起,以上率下、带头整改,要严肃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对整改进度亲自过问、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亲自协调;要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坚决防止敷衍应付、上推下卸、边改边犯。整改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有调整的,要做好整改交接工作,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巡察整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逐级压实责任,逐项督促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相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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