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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塔城地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08-15 18:06:07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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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各委、办、局,地直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2022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要点》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0〕25号)精神,结合塔城地区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塔城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1. 评审范围

    (一)全地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系列(专业)、相应级别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申请人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五)国家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六)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工程技术、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实现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评价贯通。

    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近三年考核合格的高技能人才,不受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条件的限制,均可参加职称评审,重点评价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分别满2年、3年、4年的,可分别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称。

    三、评审专业范围

    (一)初中级职称评审专业

    2022年塔城地区本级组织开展工程系列建筑、建材、水利、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测绘、质量技术监督、机械电子专业,农业专业(农艺、畜牧、兽医),技工院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党干校(中专体制)教师系列,新闻系列、播音系列、少数民族语文翻译系列、体育教练员系列,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艺术专业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2. 高级职称审核推荐工作

    对申报自治区各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材料,由地区人社局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进行初审,符合条件推荐至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评审,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以自治区当年评审文件为准。

    四、初中级职称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www.xjzcsq.com)

    1.单位注册:用人单位安排专人担任单位管理员,单位管理员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单位注册。各县(市)基层单位由县(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地直单位由地区人社局审核通过。

    2.个人注册及登录:单位注册审核通过后,个人方可注册,并登录上传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前扫描或拍照成电子版,按年份顺序上传。

    3.上传材料程序:

    县(市)基层单位:单位账号注册(单位管理员)→个人注册→上传材料→单位管理员审核→县(市)人社局审核→地区人社局审核(提示为:通过形式审核)→打印《评审表》(一式2份,有水印为有效)→提交纸质材料。

    地直单位:单位注册(单位管理员)→个人注册→上传材料→单位管理员审核→地区人社局审核(提示为:通过形式审核)→打印《评审表》(一式2份,有水印为有效)→提交纸质材料。

    4.注意事项:每名专业技术人员最多只能提交三次材料,请各县(市)、地直各单位提交材料时认真审核把关,防止出现超过提交次数无法提交的情况。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

    1.申报人按照评审系统要求需扫描上传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5)和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一式1份,不得打印签名,必须手写并按红手印。

    (2)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正常晋升:需提供2019—2021年度考核表原件,“一步到位”评审中级人员需提供相应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表中相关内容要填写完整,如:本人签字、单位签署意见、人事组织部门考核意见、落款日期等;非公有制单位需提供相应年度劳动合同原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以规定年限的考核结果(考核表)为准,凡未参加年度考核和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律不准推荐评审。

    (3)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不少于2000字),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签署“已审核,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公章,注落款日期。

    (4)任期内聘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

    (5)《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申报人需上传2014年-2021年度以来或任职年限内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及2021、2022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继续教育免试表》(少数民族特培学员请填附件6,参加“访惠聚”、驻村管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填附件7)。

    对塔城地区“访惠聚” 驻村工作、驻村管寺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由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经同级“访惠聚”办公室核实盖章,可免继续教育学习;非驻村当年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驻村当年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需提交《继续教育免试表》。

    (6)学历有效证书和最高学历有效证书原件。

    (7)任职以来公开出版、发表及交流的论文(具体篇数及规格按照各系列评审任职资格条件掌握;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2篇以上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代表作品,可视同论文参加评审;非公有制单位(地直单位)晋升中级职称须发表一篇论文;以少数民族文字发表的论文需同时上报翻译国家通用语言稿件一份。

    (8)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反映本人业绩、成果的技术文件或技术材料及证明材料。

    (9)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其他材料。

    单位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出具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方可申报并上传公示及公示结果。其他申报材料严格按自治区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单位公示、公示结果、推荐报告、个人承诺书等资料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相应栏目中。

    上述材料扫描后采用JPG格式上传,请放大观看,务必保持足够的清晰度,凡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格式不正确,资料缺失,清晰度不够影响网上评审的,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2.网上初审通过后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1)提交人员花名册。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须报送《2022年度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8),同时上报电子版。

    (2)各县(市)、地直各单位要严格审核职称申报材料,在《评审表》(通过形式审核后系统自动生成,一式2份,用A4纸双面打印)单位意见栏内填写“本单位己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

    三、工作安排

    (一)职称申报形式

    塔城地区中、初级各系列(专业)职称的评审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的方式开展。

  4. 职称申报时间

    1.2022年8月15日-9月28日完成各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初审及根据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时间推送工作。

    2.10月15-11月26日,进行各系列专业专家评审工作。

    3.12月30日前完成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审批工作。

    (三)评审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塔城地区职称社会化评价工作的通知》和相关附件请登录:

    1.塔城地区行政公署(http://www.xjtc.gov.cn/)“通知公告”栏中查阅下载;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www.xjzcsq.com)首页自治区模块下塔城地区职称评审系统“通知公告”栏中查阅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程序。各县(市)、地直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审查、推荐和公示等各环节工作。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均由用人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复审,县市复核申报,各部门各负其责,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审核,按程序进行逐级申报。

(二)贯通两类人才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6号)精神,在工程技术、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实现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评价贯通;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近三年考核合格的高技能人才,不受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条件的限制,均可参加职称评审,重点评价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分别满2年、3年、4年的,可分别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称;技工院校毕业的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三)执行缴费标准。依据地区财政局关于“对地区人事局关于要求增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的报告的”批复(塔地价函字【2002】23号)精神,高级400元/人,中级300元/人,初级200元/人,初定职务标准为50元/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通过形式审核后,以银行缴费支付的方式向地区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缴纳评审费。

四)严守评审纪律。职称评审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社会关注度、敏感度高。各县(市)人社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严肃评审纪律,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开展好职称评审工作,认真落实好评审政策。对职称评审中的申报人员材料造假、单位出具虚假证明、负责人审核和评审把关不严,出现严重失误的或在审核过程中隐瞒歪曲事实以及在评审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进行调查核实,建立倒查追责机制,一经查实,根据情节和影响,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派驻纪检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关于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6号)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联系人:王芳、赵亚娟

联系方式:0901-6238796

监督举报电话:0901-6223804

附件:

1、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2、推荐单位公示结果(模板)

3、个人承诺书

4、廉政情况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6、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少数民族特培)

7、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驻村工作队)

8、2022年度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9、委托评审函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





附件6: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少数民族特培).doc
附件7: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驻村工作队).doc
附件8:2022年度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9:委托评审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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