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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绿化委员会关于推荐自治区绿化先进集体和自治区绿化奖章获得者的公示

2017-08-07 19:08:30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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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自治区绿化先进集体和自治区绿化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新绿字[2017]3号)文件要求,现对推荐为自治区绿化先进集体、自治区绿化奖章获得者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推荐为自治区绿化先进集体的单位

   1、沙湾县林业局

   2、托里县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管理处

   二、推荐为自治区绿化奖章获得者

   1、徐泽枝,男,46岁,汉族,现任塔城地区林业局副局长

   2、木拉提·吐尔阿尔,男,53岁,哈萨克族,现任塔城地区裕民县库沙河生态治理工程办公室副主任

   3、朱秀满,男,53岁,汉族,现任塔城地区乌苏市科林公司经理

   4、陈艳玲,女,42岁,汉族,现任塔城地区裕民县园林处主任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自治区绿化先进集体、自治区绿化奖章获得者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5天,从2017年8月7日-8月11日

    受理群众举报电话:0901-6267990 6267645

塔城地区绿化委员会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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