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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项目编号:HFCX20171012-2

2017-10-13 12:49:37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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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FCX20171012-2

1、托里县庙尔沟镇金塔区富民安居小区派出所卫生院、学校、幼儿园供电公司供热、供水入户管网工程项目经托里县庙尔沟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托里县庙尔沟镇金塔区富民安居小区派出所卫生院、学校、幼儿园供电公司供热、供水入户管网工程

建设地点:托里县庙尔沟镇

招标内容:金塔区富民安居小区及派出所,卫生院,学校,幼儿园供电公司供热、供水入户管网,其中供热管道483.1m²,给水管道729.3m²,井10座;

总投资额:78万元

资金来源:辽宁援疆资金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7年 11 月 2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18年 5 月 28 日 工期(日历天): 206 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以上证件必须有原件及复印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7年 10 月 12 日至2017年 10 月 18 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9、报名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塔城市新农步行街A座一单元203室)

10、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托里县庙尔沟镇人民政府

报名联系人:马玲 联系电话:0901-6221940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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