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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地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公示

2018-08-30 17:34:32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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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地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促进钢铁行业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化产领【2018】1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地区钢铁行业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塔地钢铁办字【2018】10号)文件要求,现将地区2018年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公示如下:

一、企业名称

沙湾县福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基本情况

沙湾县福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为原沙湾县钢厂,2003年10月经沙湾县招商引资引进福建投资商一次性买断钢厂资产后成立。2008年福升工贸公司根据自治区经信委(新经信技备[2010]12号)《沙湾县福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特种钢技改项目备案证明》进行技改搬迁,由县城搬迁至现址沙湾县金沟河综合工业园区内,项目于2010年7月基本建成,2011年投入试生产。公司原料主要为县域周边废品站交售的废钢。设计产能:年产钢30万吨。

三、退出炼钢装备的规格及数量

炼钢设备HX-30T电弧炉2套

四、退出时间

2018年10月底

塔城地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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