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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共青团塔城地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03-29 18:19:24 团委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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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11日至7月25日,地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共青团塔城地区委员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16年11月28日,地委巡察组向中共共青团塔城地区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党的领导弱化中存在的问题。

1.针对党的领导弱化中存在的问题中“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团地委党组采取三项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组工作条例》《塔城地区地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试行)》,组织修订完善了《塔城地区团委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程序、内容、参与人员等事项。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二是狠抓制度执行落实。经常性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使干部职工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凡事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工作,让制度真正发挥约束作用,特别是抓好党组会议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落实。2016年召开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2017年已组织召开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三是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党组书记定期查阅党组会议记录,确保党组会议研究内容记录全面、真实,记录清楚每名党组成员发言原话。重要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坚决杜绝开会不记录或记录过简、记录失真,作为永久卷以备后查。要求中心组成员要认真记录学习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讨论发言。党组书记定期不定期调阅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和讨论记录,及时进行批阅,对参加学习情况进行通报,有效提高了中心组学习成效,解决“灯下黑”现象。

2.针对党的领导弱化中存在的问题中“‘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弄虚作假,滥竽充数”的问题,团地委着力强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是加强思想意识教育。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性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思想意识教育,监督促进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进行再次强调,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重视程度。二是完善学习讨论制度。凡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需要学习贯彻的,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学习讨论活动,并组织撰写学习心得,确保重要理论入脑入心,活学活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研讨活动中,党组成员发挥表率作用明显增强,做到带头讲党课,为党员干部讲党课做出示范,激发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性开展领导干部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活动,结合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和日常开展谈心谈话。通过开诚布公的谈心谈话,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学习教育成效,并相互指出学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针对“两名正科级干部心得体会只有封皮没有具体内容”的情况,党组书记当即与两名正科级干部进行个别谈话,要求立即整改落实。约谈结束后,两人立即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张贴在学习专栏内。

3.针对党的领导弱化中存在的问题中“‘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团地委着力加强‘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落实力度,一是明确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理念,严格落实“五带”工作要求,做到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各县市团建工作,坚持团的建设与团的活动“两手抓”,努力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活力。注重定期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为党源源不断地输送新鲜血液。二是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好党建带团建工作“三个一”工作机制,每月监督各县市团委对党建带团建工作自评情况。根据团地委各部(室)每月对各县市绩效考核打分汇总,每季度对各县市党建带团建工作综合评分进行一次评比。2016年底对各县市团委党建带团建工作进行了调研,把党建带团建作为各县市团委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不力的县市团委进行通报并严肃问责,并在2017年共青团工作会议上对团建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三是严格管理团干部队伍。发挥共青团干部协管职能,进一步规范团干部管理,明确要求下一级团组织调整任命班子成员前,必须征得上一级团组织同意。严格控制团干部借调,对已借调期满的团干部要求及时返岗,对长期借调在外的情况,积极主动向组织部门汇报协调解决,确保团组织有足够的工作力量抓基层团建工作。根据地区各县市团委目前干部职工配备情况,于2017年初已向地委组织部主要领导进行了一次专题汇报。

4、针对“抓工作长远谋划不够,计划性不强,存在‘一阵风’现象”的问题,团地委切实抓工作长远谋划,增强开展工作计划性。一是加强工作顶层设计。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共青团特点,设计开展了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活动和工作内容,例如助力托里县实现脱贫的“圆梦微心愿 扶贫公益行”活动。年初认真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每月制定月工作计划,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人。每月月底均做好工作小结,归纳经验,查找不足。二是注重培育共青团工作品牌。坚持“主题明确、频道不换”,工作中持续打造具有共青团特色的品牌工作,增强共青团持久的影响力。继续深化目前已形成青少年思想引导、民族团结融情教育、助力行动、牵手行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网上共青团等工作板块,同时形成了青年联合会、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保护母亲河、希望工程等知名工作品牌,将坚持长期开展,继续提升品牌活力。同时注重工作创新,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在保持传统工作品牌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不断赋予新的内容,丰富活动内涵和形式。例如,近期开展了“民族团结一家亲 欢欢喜喜过大年”文化惠民活动、“民族团结一家亲”迎新年快闪活动等。

(二)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1、针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中“对党的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执行党内制度不严格,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团地委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党内制度。一是狠抓学习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团地委党组中心组每月一次集体学习,每周一次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有学习计划、学习记录,确保学习效果,杜绝出现党组学习、党支部学习混淆和互相代替现象。二是丰富学习活动载体。在开展“突出政治纪律 强化核心意识”主题活动和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中,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领导讲学等方式,开展座谈讨论、撰写学习笔记、谈心得体会等形式,不断丰富活动载体,做到有学习笔记、有座谈交流、有心得、有检查,切实将党组中心组、党支部、政治学习落实到位,不流于形式。

2、针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中“党章党规意识淡薄,党内组织生活严重不正常”的问题,团地委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一是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强化党内组织生活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增强地区团委党组、党支部的凝聚力,实现组织生活正常化。二是党组书记经常性检查督导党支部工作,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日常组织生活。三是督促党支部书记亲自抓支部组织生活的落实,并指导支委委员认真填写党支部手册,做好会议记录。

(三) 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的问题,团地委强化履行主体责任,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一是巡察工作进行的同时,团地委坚持立查立改,制定了《塔城地区团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工作措施,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按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2名党组成员已向党组书记汇报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组成员也与部室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发现问题及时指出。二是坚持述职述廉述德制度和个人廉政风险防范汇报制度,班子成员定期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同时,党组书记经常性与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2016年底,团地委分别召开了县级、科级干部述职述廉述德会议,全体党员干部分别向大会作了述职述廉报告。

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认识不清、缺乏监管”的问题,团地委强化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预防与监控。一是党组书记已与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管理,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报账手续和程序。二是配齐配强财务人员,避免财务人员频繁变动。明确一名年轻干部担任会计,配备一名出纳。在会计2017年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期间,聘请一名兼职会计负责日常账目登记管理。同时鼓励在职工作人员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财务工作。三是遇财务人员调整时,要求由分管领导负责,认真做好财务工作交接。四是加强基础财务工作管理,做到“日清月结”。

二、六项纪律方面

(一)政治纪律方面

1、针对政治纪律方面“执行力不强,抓工作落实不力,深入不够,未能充分发挥共青团应有作用”的问题,团地委严守政治纪律,提高工作执行力、落实力。一是加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根据地区实际,制定了青少年“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方案,整合多部门资源,设计形成一批“去极端化”宣传品。同时,将“去极端化”内容融入到主题团队课中,使“去极端化”教育日常化、常态化。二是助力脱贫攻坚。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地区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对口帮扶、希望工程、“点亮微心愿”等共青团品牌工作,在2016年度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较好成效。三是扶持青年就业创业。团地委加强与人社、经信等部门联系,整合多部门优势资源,助推青年就业创业。在连续多年举办的地区青年创业就业大赛中,选拔出一批优秀创业青年进行培养。有计划地推报地区创业青年参加自治区青年电商创客训练营等实训活动,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指导。根据国家相关创业扶持政策,2017年将争取举办双创、创客空间、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培训、观摩等活动。通过银团合作等途径,尝试为创业项目解决资金瓶颈问题。积极选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典型,进行广泛宣传,不断营造鼓励青年创业就业的良好氛围。借助塔城地区大学生村官创业促进会平台优势,争取为普通青年就业创业提供资金扶持。

(二)组织纪律方面

1、针对组织纪律方面“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团地委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书记切实带头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在遇班子成员外出挂职、培训、驻村的情况下,及时保持沟通,听取在外班子成员意见建议,并做好相关印证材料记录,同时班子成员之间互相监督,坚决防止了“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及倾向。

2、针对组织纪律方面“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团地委在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上做出整改。一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组工作条例》《塔城地区地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试行)》,修订完善了《塔城地区团委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议事程序、内容、参会人员等事项。二是狠抓制度执行落实。规范会议议事规则,每次召开党组会议前,由办公室牵头,收集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提交的议题,汇总后上报党组书记,确定会议议题、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对准备不充分的议题一律不上会。需要汇报的人员要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做好发言准备。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对会议议题逐一研究,与会人员逐一发表意见,党组书记进行“末位表态”。严格要求记录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重要内容要形成会议纪要。抓好会议研究事项的落实,对研究确定的议题,相关责任部室和责任人认真办理,落实“限时办结制”。

3、针对组织纪律方面“干部选任工作不严谨,没有严格按照选任程序执行”的问题,团地委严格按照选任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深刻汲取2013年公开选拔正科级干部工作中出现失误的教训,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学习贯彻力度,认真研究、严格执行地委组织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流程,对拟提拔对象“三龄一历”、个人重大事项、主要亲属及社会关系、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核实,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出现任何问题。2016年2名科级干部的选拔作用严谨规范,社会反响良好。

4、针对组织纪律方面“对干部职工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团地委以从严管理职工队伍,加强日常监督做出整改。一是切实加强班子建设,经常教育提醒班子成员加强日常管理,公正公平,坚决杜绝“老好人”思想。二是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西部大学生计划志愿者的监督教育工作,完善地区团委绩效考评、公车管理、办公用品采购、请销假等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加强车辆管理,落实派车单制度。将业务工作用车经费与普通“三公”经费分科目记帐,防止出现“三公”经费中燃油经费过高问题。

(三)廉洁纪律方面

1、针对廉洁纪律方面“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团地委加强财务管理。一是针对以往支票存根无经办人签字、无领导审批的情况,经请示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联系时任负责领导对相关支票存根进行了补签。在分管财务领导不在时由主要领导签过的支票存根,由分管财务领导进行再次审核和补签。二是规范了财务基础工作,要求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确保账实相符。三是根据地区财政局现金限额提取管理规定,已为全体干部职工办理公务卡,并加强了公务卡使用管理,提高公务卡使用率,严格控制现金提取管理,避免频繁提取现金。四是由分管领导负责,建立完善了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管理,规范落实票据报销、借款分管领导、经办人、财务人员签字制度,严格规范财务报账手续和程序,无经办人签字的票据一律不予支付。五是对财务人员加强警示教育,以巡察中出现的财经问题为反面教材,坚决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2、针对廉洁纪律方面“会计核算不规范,基础财务知识不扎实”的问题,团地委加强规范会计核算。一是加强基础会计工作管理,督促财务人员及时将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及时登记明细账、总账,使用维护好财务软件,规范使用明细会计科目,杜绝了会计科目使用再次出现错误。二是加强基础会计工作管理,做好票据审核、入账工作,进一步规范发票、原始凭证入账工作,做到重大资金支付均附相关文件、信息、费用支出明细等详细资料。三是发挥会计财务审核把关作用,确保票据的真实可信,不该入帐的一律不入帐,该由干部个人承担的费用没有发生由单位支付的情况。

3、针对廉洁纪律方面“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团地委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切实加强了基础会计工作管理,强化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认真学习掌握政府采购名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均通过政府采购购进。

4、针对廉洁纪律方面“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的问题,团地委努力收缩三公经费支出。一是责成办公室牵头,结合地区新颁布的公务接待办法,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加大严控公务接待次数、人数和标准力度。不再安排加班餐。二是由办公室牵头完善了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单制度,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车辆燃油费、维修保养费与车辆里程数挂钩,车辆燃油费仅由专职驾驶员报销。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

1、针对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工作作风不实,个别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工作不在状态”的问题,团地委抓好干部作风转变。一是通过各种会议,明确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对机关干部、西部大学生计划志愿者的监督管理,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二是完善地区团委绩效考评措施,对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玩手机、打游戏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个人、部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责任。三是提升工作效能,对安排的工作件件抓落实,各项工作都要力争上游,树立共青团良好形象。

2、针对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少,与群众联系不够”的问题,团地委加强与基层群众的联系。一是严格落实团地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下县市检查调研共青团工作不少于1次,进一步加强与各县市团委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地区各族青少年的所思所想和反映的突出问题,服务青年的能力水平随着岗位锻炼的熟悉程度不断提高。二是对县市工作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相关资料,进行随机查访核验,确保掌握情况真实,评价客观公正有依据。

3、针对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四个不直接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团地委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管”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2017年3月2日,召开党组会议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单位财务由分管副书记地娜·地木拉提审批。当遇到副职外出时间较短的情况时,等副职返岗后审批,当遇驻村、挂职等时间较长情况时,指定另一名副职审批财务。如出现2名副职均长期不在岗情况,由一名科级干部签字审核各类支出票据。团地委党组责成由分管财务领导负责,加强财务内控管理,规范落实财务交接制度,交接人、接交人、监交人同时做好财务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到位、手续规范、纸质材料完整、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4、针对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本职能发挥不到位,团的吸引力与凝聚力还不强。存在脱离团员青年,做‘青年官’、没有做‘青年友’”的问题,团地委着力增强团的吸引力与凝聚力。严格按照党的群团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在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工作手段上积极创新,使共青团的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地区各族青年所接受,所喜爱。更加深入的研究青年特点规律,做到多到青年中去探索发现,密切关注青年群体的新变化、提出的新需求,从青年实际需要出发设计活动项目,创新活动载体,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二是落实1+100要求,每名团干部均已按照自治区团委要求直接联系了100位以上普通青年,与他们交朋友。落实“8+4”“3+1”措施,有意识地做到多往基层想,多向基层看,争取做到每年8个月在机关,4个月在基层,每月3个星期在机关,1个星期在基层,密切团干部与团员青年的联系,与基层团员青年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方面

1、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方面“不良文风会风现象依然存在,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仍然突出”的问题,团地委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文件。一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除地区共青团工作会议和上级要求召开的重要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取消。必须要召开的原则上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切实改进会风,开短会,讲短话,开能够解决问题的会,坚决避免了“假大空”等情形。二是加强审签把关,对各类文件和内部刊物做出进一步清理规范,没有实质意义的文件一律不发,形成的各类公文都严格执行一把手审签制,保证文件质量。减少《塔地团讯》刊发数量,平均每周刊发一期综合类信息。

2、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方面“勤俭节约意识不强,铺张浪费现象偶有发生”的问题,团地委干部职工队伍增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2016年8月,根据《塔城地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了《塔城地区团委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详细规定接待范围、接待程序、住宿标准、接待用车及用餐标准。没有来客单位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统一接待地点,确需安排的,到政府制定接待宾馆就餐。一律不上酒。不再向客人赠送土特产。各种文化体育活动结束后,不再安排演职人员答谢宴会。

3、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方面“公车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的问题,团地委严格公车管理,执行派车单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认真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单制度,采取办公室统一管理、领导审批等措施,严格落实专职驾驶员工作要求,坚决防止出现非专职司机驾驶公车、违章驾驶、带故障行车等情况。已参照地委相关管理做出规定,车辆出现违章的,罚分和罚款均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4、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方面“艰苦奋斗的意识有所弱化”的问题,团地委带领干部职工队伍强化艰苦奋斗意识。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作风,力所能及能够完成的劳动任务,均组织党员干部自力更生完成。人工无法完成的劳动任务,必须租用机械的,产生的费用由干部职工分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68652;电子邮箱:tcdqtwbgs@sina.com;邮件请寄:塔城市文化路20号地区工会综合办公楼一楼共青团塔城地区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共青团塔城地委党组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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