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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委第九轮巡察公布反馈情况

2019-02-22 10:39:02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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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19年1月28日至2月2日,地委巡察组向地区住建局、地区发改委、额敏县杰勒阿尕什镇、和布克赛尔县莫特格乡、托里县铁厂沟镇、裕民县哈拉布拉乡、地区第二中学、地区民宗委、地区文广局等18个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巡察情况反馈大会,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地委巡察组组长反馈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书记作表态发言。巡察组发现的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地区纪委监委机关、地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以下是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地区住建局党组:对扶贫项目推进不够有力

对脱贫攻坚重大政治任务认识存在偏差,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发挥欠缺,对公共租赁房、安居富民房(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建设缺乏有效监督,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缺乏主动性,落实责任不力,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行动迟缓、工作推进不力。

地区发改委党组:对扶贫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

“四个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够坚决有力;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存在重安排、轻落实现象,对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和援疆项目的指导和监管不力;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

地区种牛场党委:抓脱贫攻坚主动性不强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不到位,政策宣传不深入,抓产业扶贫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主体责任发挥不够,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对扶贫政策把握不准,项目落实不精准,管理不规范;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力量薄弱,监督不到位;扶贫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后备干部人选匮乏;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乏力。

地区卫计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够有力

对中央及上级党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不够有力;对基层党建工作不重视,基层党组织活动流于形式;作风建设不扎实,部分卫生机构工作作风漂浮;纪律建设不够严格,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还较为突出;对反腐败斗争重要性认识不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额敏县杰勒阿尕什镇党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有差距,学习宣传不深入;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弱化,扶贫措施不精准;纪委没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方面,没有做到严肃执纪强震慑;对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力,存在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

额敏县霍吉尔特蒙古民族乡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

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有偏差,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还有薄弱环节;纪委落实扶贫领域监督责任缺失,监督执纪问责不及时;抓党建促脱贫工作不到位,“两张皮”现象明显;对各类检查督查发现的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不到位,行动迟缓。

额敏县喇嘛昭乡党委:落实扶贫政策变形走样

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党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产业脱贫效果不明显,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贯彻落实扶贫政策搞变通;乡党政分管领导和相关站(所)负责人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不够;乡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各类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和布克赛尔县莫特格乡党委:对脱贫攻坚项目监管缺位

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欠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不力,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残疾人补贴发放存在随意性大和违规发放的问题;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对违纪干部的处理宽松软;各类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不扎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用不明显。

托里县铁厂沟镇党委:对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缺失

落实扶贫项目跑偏走样,随意决策,临时变更项目内容,加重贫困群众负担,损害贫困群众利益;镇党委主体责任不到位,个别项目实施把关不严,镇纪委监督责任缺失、监督不力,导致扶贫领域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方面办法不多、举措不硬,没有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脱贫攻坚效果不佳。

托里县托里镇党委: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后劲不足

对脱贫攻坚重大政治任务落实不够有力,激发干部群众矢志扶贫、决战脱贫的内生动力不足;镇、村两级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上视野不宽、思路不活、方法不多;个别村“两委”对牧民定居房后期跟踪管理不到位,存在出售、出租问题;对新时期党中央实施东西部对口扶贫工作的重要举措落实不到位;对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性认识不足,脱贫摘帽后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松懈思想。

托里县庙尔沟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乏力,监督责任缺失

没有将脱贫攻坚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落实,没有形成镇村两级合力攻坚的大扶贫格局;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违规使用相关资金并存在优亲厚友、违规发放、克扣截留现象;缺少科学决策,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盲目上马,效果不佳;镇纪委监督责任严重缺失。

裕民县哈拉布拉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扶贫措施不精准

学习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脱贫攻坚政策不深入;宣传引导不到位,激发内生动力不足;压力传导不够,对脱贫攻坚工作督促落实不力;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到位,措施不精准,执行有偏差;乡纪委执纪问责宽松软;对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不到位;扶贫干部队伍素质偏低,后继乏人;基层党建弱化,党支部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

裕民县吉也克镇党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不紧密,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主体责任发挥不够,缺少统筹谋划;纪委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执纪问责偏软;扶贫干部人才匮乏,后备干部培养不到位;党建引领不足,与脱贫攻坚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

地区种牛场玛勒德拜村党支部: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不够

对脱贫攻坚政策的学习理解、学用结合不到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到位,措施不精准,执行有偏差;个别干部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扎实,不细致;村“两委”后备干部培养工作滞后,后继乏人现象较突出;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乏力。

同时,还向地区民宗委党组、地区文广局党组、地区师范学校党委、地区第二中学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情况。

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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