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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县:“四项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2017-05-26 00:00:00 额敏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网上投稿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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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县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多措并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塔城地委和县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进,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开展一次约谈活动,有效传导压力。分管领导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下属站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对站办负责人的监督管理,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提醒告诫,逐级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加强廉洁教育,强化法治意识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做到思想上自觉拥护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行动上时刻紧跟核心,使维护核心真正成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效的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以“四讲四有”为标尺,做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干部。重视日常廉政提醒,通过集中观看反腐倡廉典型案例和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等方式,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公务接待管理等规定,从严落实、持之以恒地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发挥好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的作用,树立组织部门和干部的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严格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严格按《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要求,严把干部选任关,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做到“党员不违纪,干部不违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制度,使党的组织生活做到经常、认真、严肃,不简化、不变通、不走形式,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落到实处。

狠抓制度落实,增强工作实效

认真执行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定期开展专题研究、报告工作、谈心谈话等日常监管工作,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乡机关学习制度,坚持落实乡机关学习会议、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等学习制度,做到对党的最新方针政策必学、对各级领导讲话必学、对相关业务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法律法规必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及时修改和完善乡机关的账务管理规定、请(销)假等制度,规范岗位职责。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并结合业务工作签订相关承诺书,每年组织一次述责述廉活动,层层传导压力。积极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与组织工作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实现廉政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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